兰州民警拔枪制止哄抢调查结论:符合相关条例

2014年01月09日08:42  新华网

  7日以来,“兰州货车侧翻橘子遭百余村民哄抢,警察拔枪制止”一事在网上热传。事件来龙去脉究竟如何?警察拔枪为那般?面对一群哄抢橘子的群众,拔枪示警是否合法、得当?新华社记者赶赴事发地甘肃榆中县追踪调查。

  4日上午11时许,一辆满载橘子的半挂卡车,行至连霍高速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段时,在柳沟河出口匝道一急弯处突然侧翻。一时间,6万多斤橘子滚落一地。正当高速交警找来吊车准备拖走侧翻车辆时,和平镇及周边村庄的部分居民陆续赶来,先是围观,后是哄抢。

  榆中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王令成说,当日12时45分许,他与其他两名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出警,看到现场侧翻的卡车半截悬在匝道上,匝道下是六七米高的护坡,非常危险。当时,现场已有四五十个人在哄抢橘子,随后还有人不断赶来,但秩序尚能维持。到了下午3点多,现场越来越乱,人们对上前制止的民警不予理会,有的还推推搡搡。从出警到哄抢平息,整个过程持续了近6个小时。另据榆中县公安局调查,被哄抢的橘子有1万多斤。

  和平镇和平村徐家营社干部范英明当时赶来劝离群众。他说,当日下午1时许,他赶到现场时那里已有上百人,有的人还开着农用车,还有不少老人和小孩。“我劝大家,车在半空悬着要是翻下来就会出大事,赶紧走吧。有人竟说‘我又没捡你家的橘子’。”

  来自江西抚州的货主李益龙痛心地说:“当时我大声喊,老乡们,等我们把整箱的橘子搬走了你们再捡吧。可是没有人听,有些人拿着编织袋、纸箱子装。一车6万多斤的橘子,经过哄抢、车翻后的碰撞挤压和人群的踩踏,自己最后拿到手的,只有2000多斤完好的橘子。”

  范英明告诉记者,当日下午3点多,哄抢的人越来越多,场面越来越乱,警察过来都不理睬。突然他听到一声响,听起来比鞭炮声稍大。回过神来发现,原来是一名警察站在高处鸣枪示警。

  榆中县公安局局长张克强说,榆中县公安督查按照规定对民警开枪是否合法进行调查。调查发现,现场民警以高速公路护坡下一条沟渠为限,要求哄抢者远离卡车侧翻现场,但哄抢者拒不服从。情急之下,和平派出所一名民警站在高速公路匝道上、在远离人群的情况下鸣枪示警。所用枪支是2013年初配发的10mm转轮防暴手枪,弹药是10mm布袋弹,弹药只具有驱散性、制服性功能。

  他说,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对强行冲越民警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,民警可以使用“驱散性、制服性警械”。

(编辑:SN0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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